綿陽管道根部及地漏滲水的補漏
關于外墻、樓面、陽臺、衛生間等常見的建筑區域漏水現象的知識和技巧非常之多,并且也相當的詳細,所以這一章節為大家介紹相對比較少見的管道根部及地漏滲水的補漏知識,但同樣具備一定的參考和借鑒價值!1、穿過樓地面管道的根部積水滲漏,應沿管根部經剔鑿出寬度10mm深,深度15mm的溝槽,清理浮灰、雜物后,槽內嵌填密封材料,并在管道與地面交接部位涂刷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2、因穿過樓地面的套管損壞而引起的滲漏水,應更換套管,對所設套管要封口,并高出樓地成20mm以上,套管根部要密封,如仍滲漏可按上款要求進行修補。3、管道與樓地面間裂縫小于1mm,應將應裂縫部位清理干凈,并灌注聚氨酯化學灌漿液進行堵漏。繞管道及管道根部地面涂刷兩遍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涂膜厚度不應小于2mm。以上便是管道根部及地漏滲水的補漏的詳細處理方式和方法,在實際情況之中應該針對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所以應該尋求專業的防水補漏公司合作
,避免工程的多次再施工!
揭秘處理外墻面滲水的妙招
住過年限較長的嗚咽著想必都知道外墻面滲水是較為普遍的質量通病,而其主要表現為外墻窗四周滲水、墻面滲水、預留孔洞處滲水三個部位!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講解下外墻面滲水的產生原因及揭秘處理外墻面滲水的妙招。從造成原因看,由于外墻是建筑物的圍護結構,長期與外界的濕度、溫度相接觸,受濕度的干濕交替作用及溫差應力的影響,如果不能保證施工質量,極易引起外墻材料出現裂縫,從而形成滲水通道,造成外墻面滲水。不少朋友會認為一般清水磚外墻面或清水搓砂外墻面都不會滲水,但事實上卻剛好相反,那么為什么抹了水泥砂漿底層,再貼飾面磚面層的外墻反而還會滲水呢?帶著這個疑問,我們接著一探究竟!
現以清水搓砂墻面為例,采用三層作法。底、中層均用2:6水泥砂漿,面層為2:4:10水泥石灰粗砂漿,總計抹灰厚度為19毫米。而面磚飾面的底層為6毫米厚3:9水泥砂漿,中層為12毫米厚1:0.2:2水泥石灰砂漿,面磚則采用1:0.05:1(水泥:107膠:砂)做粘接層,并用1:1水泥砂漿勾縫。兩種方法對比,飾面磚底、中層的厚度即等于清水搓砂面的總厚度,而且12毫米厚的中層水泥用量高于清水搓砂墻面。顯然,只要認真按照施工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是不會滲水的。我們分析,造成飾面磚外墻滲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在框架柱和框架梁的下口與砌體連接處,未按規范或設計規定埋設連接鋼筋,或埋筋長度、根數不夠,或框架梁、柱與墻砌體之間填嵌不密實,這些部位都是墻面滲水的多發部位。在進行抹灰前,沒有對墻體基層進行認真的清理,使砌體上留下了諸多空隙,形成雨水滲透的通道;(2)有的施工單位片面認為:飾面磚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因而忽略底層、中層的抹灰質量要求;有的更擅自減薄抹灰厚度;有的抹灰厚度不按規范“水泥砂漿每次抹灰厚度不 宜大于5~7毫米”的要求分層施工,而是采用一遍抹灰成活,使抹灰層產生裂紋,為雨水滲漏開辟了路徑;(3)面磚質量不合格。不少工地未按規定對入場面磚進行抽樣檢驗。面磚吸水率及耐急冷急熱性不符質量要求,也有不少次、廢品面磚用于工程,交工不久因日曬雨淋影響而產生龜裂或釉面脫落;或在鑲貼時有缺楞掉角及破損的面磚也不選出不用; (4)由于外墻面磚與磚砌體的溫度線膨脹系數相差近一倍,在相同的溫度條件下,面磚與磚砌體的變形值不同而影響其相互間的粘接能力。不少工程粘貼面磚時,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基層及面磚均沒有認真浸水濕潤,粘貼料的配合比也不符合設計要求;同時,粘貼時為保證面磚的平整度,只用灰刀輕拍面磚,而沒有使砂漿擠滿整個面磚的背面,往往只在面磚的中間分布有砂漿,四周并無砂漿,更易受溫度線膨脹系數不同的影響,出現裂縫和空腔,形成雨水滲漏的通道。加之,面磚燒結材料的不透水性,一旦雨水受風力影響沿裂縫浸入后,空腔內的積水不能外排,就只有向室內浸入了(5)面磚鑲貼排列不對。鑲貼面磚時,在女兒墻壓頂、窗臺線、排水口等處,未按平面面磚蓋豎面面磚的原則鑲貼,或沒有鑲貼滴水線等,使雨水沿豎向貼縫滲入墻內;(6)設計圖紙無外墻防水的構造詳圖。有的外墻裝飾工程為了飾面磚外墻的平整,往往不設窗楣線、滴水線和窗臺線,或只在窗楣處做外低內略高的鷹咀構造。下雨時,由于風力作用及水的表面張力,很易使雨水越過鷹咀沿窗,或沿窗臺下的墻面滲入室內。除此之外,因基礎不均勻下沉和頂樓上部的溫度變形等引起的裂縫,亦會促引起外墻墻面滲水。
綜上所述,便是造成外墻面滲水的具體成因,
中山起重 綿陽補漏 18675439769而如何做到防范上述的現象產生,則應該對癥下藥,根據自己物業的實際情況,做對應的預防措施,這樣才能達到非常棒的效果,而當問題產生時應當尋求專業的防水補漏公司合作,而如果是東莞防水補漏工程的話,推薦東莞市強勝防水補漏公司,專業的技術和多年的經驗您放心的絕佳保障,而針對性的處理辦法便是此章節中所謂的妙招了!
http://www.505013.cn/0ehj/m1933-4.htm
|